一. 報名方式
|
1. 分別向本會、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以郵局掛號信件通訊報名。
|
|
(1) 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受理報名:
|
即日起至民國105年7月18日(星期一)截止(郵局掛號信件郵戳為憑)。
|
10048台北市中正區常德街1號台大景福館轉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收
|
電話:02-2314-4089,傳真:02-2314-1289,Email:tspccm.t6237@msa.hinet.net
|
網站:www.tspccm.org.tw(考試相關訊息以郵局掛號信件通知考生本人、學會網站公告)
|
|
(2) 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受理報名:
|
民國105年7月1日(五)起至7月20日(三)截止(以郵局掛號信件郵戳為憑)。
|
地址:24151新北市三重區五福街18號5樓。以郵局掛號郵戳為憑。
|
電話:02-2987-1020,傳真:02-2987-3126
|
Email:tatcs10@yahoo.com.tw,網站:www.tatcs.org.tw
|
考試相關訊息,請至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網站之「秘書處公告」。
|
|
二、考試日期、地點:
|
|
第1階段聯合甄審筆試與口試:
|
105年8月21日(星期日)上午9時筆試(一百題),筆試後立即閱卷,通過筆試者,當日接受口試,考生請預留下午時間。通過第一階段甄審者,將授與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專科醫師證書。
|
(1)筆試:內湖三軍總醫院B1會議中心第二演講廳。
|
(2)口試:內湖三軍總醫院一樓門診111-116診間(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325號)
|
詳細地點、時間由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另行通知。
|
|
第2階段影像學考試:
|
民國105年9月25日(星期日)內湖三軍總醫院
(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325號)
|
詳細考試地點、時間由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另行通知(若有異動另以郵局掛號信件通知外科考生本人)。
|
【說明】考試資格審查通過者由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以郵局掛號信件寄發:
|
(1)考試通知單通知試場位置、考試科目(考試組別由考試主委於考試當天當場宣佈)、考試時間。
|
(2)考生需攜帶考試通知單、個人身份證正本應考。
|
第2階段影像學考試之應試者,為通過第1階段聯合甄審筆試與口試之外科考生。
|
|
三、考試費用:
|
|
資格審查通過後由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分別寄發考試通知給考生本人。
|
(1) 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
|
資格審查費NT200元+第2階段影像學考試費NT1000元,總計NT1200元,請開立郵局郵政匯票,受款人為「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考試資格審查未通過者或第1階段筆試與口試未通過者,所繳資格審查費NT200元不退還,全額退還考試費NT1000元。
|
|
(2) 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請參閱考試簡章。
|
|
四、申請甄審須具備下列各項資格:
|
|
1.持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師證書。
|
2.持有台灣外科醫學會審定合格之專科醫師證書。
|
3.曾向本會報備,在本學會審定合格之「胸腔外科暨重症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接受2年以上之胸腔暨重症醫學專業訓練且持有證明者。
|
4.曾在國外接受臨床訓練者,或未曾向本會報備之受訓者,須檢具有關胸腔醫學臨床專業訓練之證明文件,由當年度專科醫師甄審委員會個別審查認定之。
|
5.具有國外胸腔專科醫師資格,欲報考學會胸腔暨重症專科醫師,必須先取得國內的外科專科醫師資格,由當年度甄審委員會審定合格後參加第1階段聯合甄審口試。
|
6.103、104年度年度參與甄審而未獲錄取之考生,其筆試該年度成績及格,得申請本年度該科免試。影像學一科未通過之考生,本年度向本會報名影像學考試,不須另向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報名筆試與口試之應試(重考之考生仍需填寫本會的考試報名表並粘貼照片,依規定交考試費用NT1200元,資格審查文件可不用送審)。
|
7.在「胸腔醫學雜誌」中以第1作者發表1篇原著作或病例報告並取得接受刊登證明或抽印本。論文須於參加該年度之專科醫師考試的5月31日前至胸腔醫學雜誌線上投稿網頁完成線上投稿,並於當年度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考試報名截止日期前取得雜誌編輯部發給之論文接受刊登證明(電子檔PDF檔)。
|
(1)筆試成績一科論文加分期限為當年度考試連續2年內的論文(溯及考試2年前自1月1日起算,具有雜誌編輯部發給接受刊登證明之論文,論文先後次序以論文接受刊登證明日期為區分),筆試成績論文加分以不超過5分為限,筆試成績加分辦法如下,投稿方式:
|
(第1類)第1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病例報告,筆試成績不加分。
|
(第2類)第1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病例報告、第2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病例報告,筆試成績加1.5分。
|
(第3類)第1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病例報告、第2篇論為第1作者之原著,筆試成績加2分。
|
(第4類)第1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原著,筆試成績加1.5分。
|
(第5類)第1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原著、第2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病例報告,筆試成績加2分。
|
(第6類)第1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原著、第2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原著,筆試成績加4.5分。
|
(2)投稿第3篇以上論文原著每篇加3分,病例報告每篇加1.5分。
|
(3)報考胸專考試之考生投稿論文至胸腔醫學雜誌或Respirology雜誌或Respirology Case Reports (Respirology新增期刊)皆可取得考試資格,並另外訂定胸專考試投稿規定。考生投稿論文到Respirology雜誌並取得接受刊登證明者:第1作者之原著,筆試成績加2分;第1作者之病例報告,筆試成績加1分。
|
|
五、申請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胸腔外科暨重症醫學專科醫師」甄審應備資格審查文件,所附資格審查文件影本概不退還。
|
|
1.郵局郵政匯票新台幣1200元正乙紙,受款人為「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
|
2.胸腔暨重症醫學專科醫師甄審申請書壹份。
|
3.國內、外醫學院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壹份。
|
4.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師證書影本壹份。
|
5.醫師執業執照影本壹份。
|
6.台灣外科醫學會專科醫師證書影本壹份。
|
7.在本會審定合格之教學醫院從事胸腔疾病暨重症醫療臨床訓練資歷證明書壹份。
|
8.投稿「胸腔醫學雜誌」抽印本或接受刊登證明。
|
9.本會、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分別以郵局掛號信件通知考試資格審查結果,經審查資格不合章程規定者,不得參加第2階段影像學考試,所繳甄審費概不退還。第2階段影像學考試當天結束由本年度考試主委公佈影像學考試標準答案(學會網站亦公告),考生對標準答案有疑問者,可於4天內以傳真、Email方式交付至學會秘書處匯整送交考試委員會討論,若標準答案有任何異動將於寄發成績單上告知與說明。
|
10.胸腔外科暨重症醫學專科醫師甄審資格審查、影像學考試甄審結果,本會以郵局掛號信件寄發甄審結果通知考生本人,但不公佈原始成績。胸腔外科暨重症醫學專科醫師甄試科目筆試、影像學考試以及實務口試,有任何一科未達錄取標準者,得予以保留3年,(即未達錄取標準之科目需於往後之連續2年內全部考試通過),若未通過則所有甄試科目需全部重考。
|
六、甄審考試內容:
|
|
(1)第1階段聯合甄審筆試與口試:請參閱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公佈之胸腔外科專科醫師考試簡章。
|
(2)第2階段影像學考試:考試時間100分鐘,共33題,內外科共同題20題、外科試題13題,試題將以影像數位化題型即PACS檔呈現,每位考生使用1部電腦螢幕自行操作PACS DICOM Viewer,學會將另以郵局掛號信件郵寄PACS DICOM Viewer範例試題光碟給考生。試題主要為胸部X光片、CT片與核醫影像等。
|